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苏师大实〔2025〕1号)和《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苏师大实〔2025〕2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大型仪器设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纳入2025年度考核的有106台(套)。
(二)二级单位: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9个二级单位。
考核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2025年度拟考核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二、考核内容
(一)对大型仪器设备考核,主要考核基础管理(20分)、机时利用(40分)、开放共享(20分)、服务成效(20分)四个方面内容。
(二)对二级单位的考核指标是组织管理(30分)、运行使用(40分)和共享成效(30分)三个方面内容。
上述考核指标详见《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三、考核时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4月1日—4月13日
1.各二级单位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人才队伍统计表(附件2)。
2.各二级单位完成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数据统计表、对内对外共享服务清单(附件3-1和附件3-2),仪器设备负责人对纸质台账与共享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并按照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单台设备)、考核评价汇总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二级单位)(见附件4-1至附件4-3)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3.各二级单位完成大型仪器费用(支出)清单,完成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典型案例的申报和汇总工作(附件5、附件6-1和附件6-2)。
(二)4月14日—20日,单位自评。各单位由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逐台进行考评,并于4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附件2至附件7以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处设备管理科(14#206),电子版打包发送至6019870091@jsnu.edu.cn。
(三)4月21日—4月30日,学校审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申报材料、大仪共享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复核,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4月30日以后,学校综合考评。
五、考核标准
根据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得分≧90为优秀;
(二)得分≧75且<90为良好;
(三)得分≧60且<75为合格;
(四)得分<60为不合格。
对二级单位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整体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单位有大型仪器设备长时间闲置,年使用机时为零;
(二)考核不合格的大型仪器设备数量占比超过30%;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对上报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举措,积极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七、其他说明
(一)对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单位和机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二级单位设备采购论证、实验用房面积调整以及相关实验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相关指标说明:有效服务机时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中的有效运行机时数据为准,平台中数据应与纸质台账对应一致,并提供纸质台账复印件;科研成果请提供支撑材料;开放共享使用机时数对校内本单位外服务的请提供证明材料,对校外服务的请提供校外服务发票等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传宝、李钟心;联系电话:83656319、83656309
附件:
3.1. 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数据统计表.xls
3.2. 对内、对外共享服务清单.xlsx
4.1. 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单台设备).docx
4.2. 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xlsx
4.3. 江苏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二级单位).docx
6.2. 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