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科技局通知,现将有关江苏省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二、填表注意事项:
1、时间统一为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并按半年为单位划分项目进度;
2、省级支持强度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请酌情填报申请省级经费。
3、项目经费预算中,管理费和人员费均不超过5%,省拨经费主要用于设备和材料等开支,人员费原则上不超过5%,依据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费可根据各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请在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备注中填写经费支出用途;
5、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工作时间不低于80%,其他人员不低于60%。
6、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要有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7、项目组企业参与研发人员不低于团队人数的1/3;
8、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建立“校企联盟”并有登记备案编号;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9、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内容明确、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