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科研机构,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不含艺术学、教育学)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兹定于2013年1月19-20日,科技处(社科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初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由专家当面反馈修改意见,请项目申请人届时务必到场。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申请人,统筹安排好参加时间。具体事项如下:
1.反馈时间:2013年1月19-20日;
2.反馈地点:汉园宾馆四楼会议室;
3.各学科具体反馈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各相关学院分管科研院长、科研秘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4.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13605215010。
科技处 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