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专家初评2013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请书并反馈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作者:科技处 社科处时间:2013-01-17浏览:647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门、科研机构,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不含艺术学、教育学)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兹定于2013年1月19-20日,科技处(社科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初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由专家当面反馈修改意见,请项目申请人届时务必到场。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申请人,统筹安排好参加时间。具体事项如下:

  1.反馈时间:2013年1月19-20日;

  2.反馈地点:汉园宾馆四楼会议室;

  3.各学科具体反馈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各相关学院分管科研院长、科研秘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4.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13605215010。

 

 

 

 

科技处 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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