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08-03-19浏览:1536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07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1、 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如下复试分数线。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思政)、 联考(教育学、心理学、英语)三科总分140。
2、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否则不予录取。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
(1) 经市、县(区)教育局或教委人事部门盖章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有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须带中学一级或小教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准考证原件。
(5)复试费80元。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月28日8:30-17:30
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研究生处(3号楼三楼)(火车站公交19路车铜山新区师大泉山校区站下)
   3、复试
复试时间:1月29日 8:30-10:30 复试科目:政治 方式:笔试
   4、录取事宜
1)1月29日下午公布拟录取名单
2)交费(总学费15000元,本次交款不低于3000元)后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3)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后,拟录取通知书正式成为录取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表下载
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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