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作者:时间:2026-10-16浏览:10设置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的工作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退役士兵、退役复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享受退役学生专项助学金,不参与国家助学金评定。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各学院(部)推荐名额详见《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发放,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相对应,不得平均分配、二次分配。

(三)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分秋、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资助额度的50%。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10月23日前报送学院(部)。

(二)学院(部)初评

各学院(部)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与综合表现(需严格审核思想品德表现和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初评,拟定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资助学生学号及金额进行公示。请各学院(部)于10月30日前填写《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学校财务系统校验无误后,将电子表格以“学院(部)+国助”命名,与公示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jsnuzizhu@jsnu.edu.cn;纸质材料经学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209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

国家助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四)系统填报

各学院(部)于11月4日前填写《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4)并完成模板校验,将电子表格以“学院(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命名发送至邮箱jsnuzizhu@jsnu.edu.cn,后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学生了解资助政策、申请条件与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准资助、应助尽助,注重学生个人隐私保护,组织好评定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联系人:潘彤;联系电话:83656248。


附件:

1.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3.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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