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发〔2005〕11号 关于举办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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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0月20日—22日在泉山校区举办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5年10月20日、21日全天,10月22日上午。 二、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 按照《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见附件)组队参加比赛。 四、运动会期间,全校停课,但学生不得离校。 五、如遇下雨,正常上课,运动会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2005年10月20日—10月22日上午 二、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 (一)学生组: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各院系的研究生随各院系组队参加比赛;体育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 (二)教工组: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参加比赛,具体单位如下: 法政学院、工学院、数学系、化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物理系、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系、美术系、信息与传播学院、国土信息与测绘工程系、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科文学院、两课中心、校机关、直属业务单位、后勤集团、图书馆、成人教育学院、汉园宾馆 。 四、比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二)学生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三)教工男子组: 1. 男子一组(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7项: 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铅球(7.26公斤)、跳远、跳高。 2. 男子二组(6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5项: 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5公斤)。 3. 男子三组(5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3项: 100米、跳远、铅球(4公斤)。 4. 男子四组(5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2项: 50米托球跑(羽毛球拍托垒球跑)、垒球掷远。 5. 每单位可报男子4×100米接力和4×400米接力各一队。 (四)教工女子组: 1. 女子一组(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5项: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铅球(4公斤)。 2. 女子二组(6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4项: 100米、800米、铅球(4公斤)、跳远。 3. 女子三组(6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2项: 50米托球跑(羽毛球拍托垒球跑)、垒球掷远。 4. 每单位可报女子4×100米接力和4×400米接力各一队。 五、运动员资格: 凡本校在籍学生、教职工(必须是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参加比赛。 体育学院术科教师(含工学院、科文学院公体教师)参加比赛时不记名次,不记团体分,只发相应奖品。 六、参加办法及报名日期: 1. 9月29日为报名截止日期,请各单位将报名表按时送交大学体育部办公室,否则以弃权论处。报名表送交地址为泉山校区田径场主席台下大学体育部, 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weixiaoguang1@xznu.edu.cn信箱。 电话:3403095、 3536338、2268607) 2. 学生男、女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 3.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 4. 教工报名不得虚报年龄,比赛不准冒名顶替,不得换人换项,否则取消个人和团体名次,追回奖品,通报批评。 5. 教工每组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不得跨组比赛。 6. 教工组分男、女按组别分别填写,每个年龄组填写一张报名表。 7. 外籍教师参加比赛不占名次,不记团体总分。 七、录取名次和积分办法: 1. 学生组每项录取前8名,教工组每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体育学院学生每项取前4名,按9、7、6、5计分,接力加倍计分。 2. 名次并列平均计分,例如并列第二名,则7+6/2=6.5,无第三名,其余类推。 3. 如某项报名不足该组别录取人数,则减一录取,只报1人的项目不进行比赛。对无故弃权者扣精神文明评比分。 4. 破省高校记录加15分,破校记录加10分,同时破省校记录者只加高分。 5. 团体名次: (1)普通系学生男、女各取前8名发奖。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发流动杯。体育学院学生组男、女各取前3名发奖,教工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发奖,教工团体总分第一名发流动杯。 (2)以各单位男、女积分的总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破省、校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取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八、大会精神文明奖: 学生组评选8个单位发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由校团委制定。 九、奖励办法: 1. 获个人和团体名次者,分别给予奖励。 2. 凡破校、省高校记录者发破记录奖。 十、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特别说明:径赛(跑类项目)运动员起跑时第一次犯规,对犯规运动员给予警告;第二次无论任何运动员起跑犯规,都将取消比赛资格。 2. 大会检录处设在田径场南门外侧,铅球比赛场地设在田径场看台北侧外。 3. 起跳高度: 学男组——1.30M 学女组——1.00M 体男组——1.40M 体女组——1.10M 教男组——1.20M 4. 大会入场式10月20日上午8:00准时开始,队伍由田径场东北门入场,请各单位7:30分按入场顺序在田径场东北门外道路上向南排列。 5. 检录时间: (1)所有比赛项目:每项比赛前30分钟第1次点名,每项比赛前20分钟第2次点名后带入比赛场地。 (2)凡未参加检录者,以弃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