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减免标准
减免标准为该生当年度学费全额(不含住宿费)。
三、减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024—2025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无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消费行为。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或父母一方或双方虽然健在,但因某种原因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导致在事实上处于无人抚养状态的孤儿;
(2)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
(3)患重病的学生(2024—2025学年的医药花费超过5万元人民币);
(4)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从脱贫之日起算仍在五年过渡期内享受政策的)。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孤儿、烈士、因公牺牲、病历和医药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自脱贫之日起算仍在五年过渡期内享受政策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以国系统、省系统比对名单为主,名单内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新增学生、脱贫后又返贫纳入民政部门系统监测的学生需提交建档立卡人口监测户证明(系统截图)。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填写《学费减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1日前将附件1、2的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工部20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snuzizhu@jsnu.edu.cn。
3.学校复核。学工部组织审核并确定减免名单和减免额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摸排。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仔细摸排,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并结合本学年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情况统筹考虑,通过各种资助形式相互补充,真正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注重方法,保护隐私。各学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彰显人文关怀,适度把握工作方法,切勿让申请学生公开说明家庭情况,切实保护学生隐私与心理感受。
联系人:潘彤,联系电话:83656248。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