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公告:关于暑期部分工程相关事项变动的说明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16-07-22浏览:508设置

各投标人:

根据我校暑期工程部分项目的工作实际,现对下列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更改,请投标人认真查阅。

1.取消下列项目资格条件第七项关于投标人需“无我校在建项目”的条件限制。

(1)江苏师范大学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26074);

(2)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27077);

(3)江苏师范大学化学楼二期加固及绿色重点实验室屋面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28078);

(4)江苏师范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结构加固(项目编号:2016G29080);

(5)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图书馆、医务所、语科院周边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30081);

(6)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东院师范学校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31092)。

2.允许下列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中该项目的多个标段,但在同时中多个标段时,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条件不得与我办招标公告和文件中规定的资质条件向冲突。

(1)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27077);

(2)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图书馆、医务所、语科院周边维修改造(项目编号:2016G30081)。

特此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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