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部分门面房及泉山校区泉北部分房屋等7处房产,公告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4日。招租详细信息及公告链接见附件1。欢迎符合资质的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项目。报名参与流程详见附件2。
附件1:泉山校区学生服务项目详细信息表
附件2:江苏产权资产承租流程指引(承租方)
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泉山校区学生服务项目详细信息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面积 (M2) | 年评估租金 (元/年) | 业态要求 | 公告链接 |
1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1号 | 21.00 | 17500.00 | 眼镜店,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
2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2号 | 42.00 | 32500.00 | 理发店,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
3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3号 | 42.00 | 32500.00 | 文印服务,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
4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4号 | 21.00 | 17500.00 | 仅限于经营手机电脑维修服务,数码文本、网络周边产品,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
5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5号 | 42.00 | 32500.00 | 商业,不得用于经营理发店、眼镜店、文印店、数码店、干洗店、文创店等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周边门面房已有的经营项目 | |
6 | 泉山西校区十二组团学生公寓一楼7号 | 21.00 | 17500.00 | 干洗店,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
7 | 泉山校区泉北部分房屋 | 28.00 | 28100.00 | 理发店,不得经营非上述项目 |
注:具体招标要求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