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2012〕6 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员机构作者:人事处时间:2012-01-13浏览:467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相关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讲座教授50名。部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省属高校先向教育厅推荐,待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向教育部申报的人员。
  二、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可推荐3人,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可推荐1人。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学院推荐人数超过1人者,需拟定推荐顺序。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基本条件
  (一)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 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1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且为在职在岗的教授(不含校聘),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4.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6.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二)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 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1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 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1份(见附件,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2. 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
  (1) 情况简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2)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情况简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3) 情况简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4)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详细情况可登录www.changjiang.edu.cn网站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刘峰,电话:83500205,Email:liufeng@xznu.edu.cn。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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