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2004〕4号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2004.4.8)

来源:人员机构作者:时间:2004-04-08浏览:16设置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2002〕2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4月10日对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文科:(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政学院、外语学院、音乐、美术、商学院、两课中心等,见附件2)。 4月10日上午8:00开始 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科院、计算机、工学院等,见附件2)。 4月10日上午8:00开始 二、测试地点: 泉山校区17号楼文科301,理科302 三、测试办法: 见附件1。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测: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师范毕业。 附件1:《徐州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 附件2:2004年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二○○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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