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就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考核对象为所有2002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具体内容见《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安排在本学期末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认真完成考核任务。 2.经过考核,如果发现有需要特殊培养或因种种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对之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以便妥善处理。 3.今后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作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做好做实,使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