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本项目“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及需求”中的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1.标段一中电视机由原来的48台变更为54台。
2.标段一中“推荐品牌:创维、三星、海尔、TCL”变更为“创维、三星、海尔、TCL、长虹、康佳、海信”
另外,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供货周期。
原谈判文件也已作更改,请下载更新。
特此说明。
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