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校“人才公寓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 招标项目(No:2012F15179)招标公告发布后,陆续收到部分获邀请投标单位的澄清要求。先综合答复如下:
问题1.景观设计是否要连同建筑设计一起由一家设计单位做,可否分开?景观设计是否要求有景观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如设计单位没有景观设计资质,可否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答:不分开。要求有景观设计资质。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总负责协调。
问题2.半地下室、地下室是普通地下室还是人防地下室?(招标文件第26页,没有明确人防地下室面积。)
答:人防地下室面积为15586平方米。
3.招标文件第5页第24项第2条不明确。
答:即前期“人才公寓工程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地勘布孔图。
4.招标文件第10页第18.2.1(1)项,招标人的地址不明确。
答: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5.招标文件第17页第3.1项,燃气必须由燃气公司专业设计。
答:燃气由燃气公司专业设计。中标单位在管网总图中要考虑预留燃气管道的位置。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