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13号令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决定对核磁共振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 3.0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
二、代理内容
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
三、对代理机构要求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须按照以下要求自制书面文件六本(一正五副,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密封好并于比选当天现场递交。
1.代理费用:招标费用由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机构可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含代理费、专家费、场地费等招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主报价;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报价方式按货物中标总金额的百分比报一个总价(不按累进取费率报价)。
如有其他优惠条件,可单独说明。
2.资质:在江苏省内工商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国际采购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符合有关政府采购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核磁共振设备国际招标采购的成熟经验,应提供主持采购项目国际招标和代理核磁共振设备营销的业绩情况(请提供详细的业绩清单和用户联系方式,以备查)。
6.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流程、时间进度表等内容。
四、报名办法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
五、比选办法
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满分100分,评委将从代理机构的规模实力、资质信誉、业绩、服务方案、价格等综合考查,总分最高者为中选人。具体的比选细则在比选开始前当场宣布。
六、比选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招投标办会议室(14号楼406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0516)83536659
传 真:(0516)83536959
详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