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2011G08025泉山校区幼儿园运动场塑胶铺设工程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11-06-03浏览:388设置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幼儿园运动场塑胶铺设工程

1.1.2.项目编号:2011G08025

1.1.3.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我校东院宿舍区内

1.1.4.建筑规模:运动场一片,约530m2。全部铺设塑胶,绿色。塑胶总厚度12mm,其中EBDM材料层厚度4mm,颗粒材料层厚度8mm

1.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6.工期:15日历天(2011710前竣工)

1.1.7质量标准:优质

1.1.8.招标范围:运动场塑胶铺设及售后维护,保修一年。

1.2上述工程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公告已经发布。

2、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有效的包含塑胶场地施工内容的体育场地设施或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3.3具有同类工程的业绩。

3.4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备验:

3.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4.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4.3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4.4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投标必须携带)原件。

3.4.5投标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4、项目经理的管理

中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应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我校有关校园管理的规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5、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116201450分止

5.3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师大招标办公室

5.4递交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

5.5开标时间:20116201450

5.6开、评标地点:徐师大招投标办公室

5.7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块接近于20*20cm的塑胶面层样品(作为评审因素之一)。

5.8本项目投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标办提出,招标办将对在201167日下午1100分以前收到的要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包含问题的来源),同时在“徐州师范大学招标网”公告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8.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徐州师范大学招标网”公告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要求

    9.投标价格

9.1投标价格

9.1.1投标价格为本投标须知第一款中所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确定依据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汇总表及全套投标文件。

9.1.2本工程项目采用只需在已经建设好的地坪基层上铺设塑胶面层,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所有有关因素,自主报价(综合单价)。

9.1.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对招标文件、现场勘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文件的不正确理解而造成的错算、漏算后果。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标注正本副本):

10.1.1  投标函

10.1.2  授权委托书

10.1.3  报价汇总表

10.1.4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证书(均可为复印件)。

10.1.5  详细预算书,包括综合单价、工程量计算书。

10.1.6  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及工艺、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配置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10.1.7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

10.1.8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打印或扩展。

10.1.9  投标人认为需要附图,可作为附件一并装订。

11、投标有效期

    11.1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2、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内容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分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3.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除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外,还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13.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需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包中。

    14.2包封一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4.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5.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校招标办。

    15.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标办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申请。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申请,应按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开标前递交。

 

六、开标

17、开标

17.1我校招标办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7.2开标全程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由我校招标办组织并主持。

17.3投标人违反第15.1条、第15.2条的规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17.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7.3.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17.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7.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4我校招标办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18、评标内容的保密

    1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20.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0.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错误的修正

    2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1.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定标

    22.1符合性评审:评标小组对按照第20条规定进行评审,确定投标文件是否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得分最高者为最后中标人。

22.2.1评审因素: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0分)、投标样品10分。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工程合同执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期

工期执行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10条至第14条的规定。

本工程要求日历工期为15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自报日历工期,但提前最多不得超越国家定额工期临界点。

本工程要求按合同工期竣工交付使用,工期不得拖延,每拖延一天扣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二、质量

质量执行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15条的规定。

三、材料设备供应

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为乙方自理。

四、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

(一)付款办法: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后支付。

A.工程竣工经验收后,凭建筑业统一发票,付款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决算经跟踪审计初审后付至80%

B.工程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三十日内,除留5%的工程保修金外,余款全部付清。

C.保修金待一年后结清(不计息)。

(二)工程竣工结算:按铺设面积和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签证为工程结算依据。

五、保修

保修办法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4条的规定。

六、分包与转包

均不接受。

七、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5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其它

招标文件及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均具有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标书

 

 

 建设单位:  徐州师范大学 

    1.根据已获取的  徐师大泉山校区幼儿园运动场塑胶铺设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的总价,投标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_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的___________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联系电话: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幼儿园运动场塑胶铺设 

塑胶面层铺设单价(元/m2

其他

(元/m2

铺设面积

m2

合计总额

(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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