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H08016笔记本电脑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09-06-05浏览:287设置

 

 
徐州师范大学就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2009H08016
  2、项目名称:徐州师范大学笔记本电脑招标采购
  3、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笔记本,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安装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4、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应同时且具备下列条件: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的原生产厂家或者是该生产厂家的指定/授权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携带有效授权证明;
所投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招标文件获取:
可直接在“徐州师范大学招标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也将在网上公告,请供应商关注。
6、投标有关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标书费300元。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缴纳。收取方式仅限为现金或汇票。
    7、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 6月15日14:00至14:30 。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6 月15日14:30。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15日14:30整,在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会议室(14号楼407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
9、其余事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    话:(0516)83536659 83536960 
  传    真:(0516)83536659
联 系 人:李老师
 
 
 
 
 
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
2009.6.5
 
 
  

徐州师范大学笔记本电脑招标文件

No:2009H08016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师范大学组织的招标活动。
2.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5.    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除投标供应商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
6.    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招标工作程序
1.    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供应商咨询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制作投标书;
4.    招标方接受投标书,同时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5.    开标、述标;
6.    评标定标,等额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    中标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执行合同。
三、         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必须为独立法人;
2.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的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有关技术培训;
3.    提供的设备必须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四、         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报价表:按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表,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在投标书中注明,详细的交货清单;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2)   相关服务:明确最快供货时间、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和结构的详细描述;提供必要的数据;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执行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5)   货物证明文件:产品授权证书及代理证书(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封装
(1)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装入密封袋,并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与投标供应商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投标文件的样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项要求的内容及顺序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4.    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五、         投标报价及投标范围
1.    无论是国内供应还是国外供应的货物投标价格,都应报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学校的校园内)的价格,应包括运保费、税费、材料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
2.    考虑到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评标专家组在评标时,对方案、配置可作必要调整,招标工作小组审定后可予以执行。
六、         投标日期
投标人应按照本次招标采购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七、         开标、评标、定标
1.    招标人按照本次招标采购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参加;
2.    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3.    评标时采用综合评标法;
4.    学校监察、纪委、审计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5.    招标人视开标情况,选择一家或多家作为中标单位;
6.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布最终结果,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7.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可不作解释。
八、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采购公告;
2.    投标保证金仅限于用汇票或现金形式支付;
 名:徐州师范大学
开户行:江苏省徐州市中行建国路支行
 号:0872 5808 0910 01
3.    评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的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时等额退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等额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拒绝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虽签署供货合同但不予履行,则此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九、         签订合同
1.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评定中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
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与需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
3.    签订合同书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为依据。
十、         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
1.    招标方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共同进行设备验收;所有设备的安装验收,以验收文件为准,液晶显示屏在验机时不允许存在坏点。
2.    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余款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项目需求书)
一、笔记本电脑主要技术要求
1.性能指标
投标方提供的笔记本电脑,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软硬件工作环境应充分满足用户的需要。产品采用的技术应是成熟的、在国内外被广泛采用,并能符合本标书要求。
2.售后服务及保修
中标方承诺对所投产品整机1-3年免费质保,并提供原厂质保证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详细配置
 
项目
设备数量与配置要求
品牌
知名品牌
CPU
Intel Atom N270
主频
1.6GHz
主板
Intel 945GSE
内存
1-2G
硬盘
160G
显示屏尺寸
10.1英寸
电池
3芯电池(6芯电池单独报价)
资料
合格证、说明书、驱动程序、保修卡等相关资料齐全
数量
40台
二、招标方欢迎供应商投报高于建议配置但性价比更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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