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2008G17062门锁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08-07-31浏览:149设置

徐州师范大学门锁采购招标文件

 

(No2008G17062)

 

 

根据我校科文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需要,特招标采购门锁一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门锁共采购967套。其中智能门锁617套,普通执手门锁350套。

2、货到与安装地点:徐州市铜山新区黄河路铜山宾馆北约200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场内。

3、项目完成时间:2008915日前合同规定的货物到场并安装完毕。

二、投标要求:

(一)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报价产品的原生产商或原生产商的指定/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

3、投标人应遵守我国有关此项目的法律和法规(含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经营本项目设备的能力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能够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此报告必须能在公安部相应网站上查询到),获得产品生产地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具有同类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施工经历,并提供至少3项中标已完成、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相应的项目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5、工作中采用的材料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具有任何关联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如子母公司、同一出资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7、必须有投标代表到现场述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8、投标方必须携带投标样品,并允许招标方对样品做检测性实验并不承担购买责任;

(二)资质(格)要求,必须具备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与产品委托代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地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三)对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

1、报价。报价书应列出报价明细与合计总价。

2、资质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资质要求”,可为复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相应印章。

3、近两年来的销售业绩。尤其是高等院校的用户情况,如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效印章。

4、最快供货时间。

5、详细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一本、副本四本,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制定规范,编制目录与页号,并按顺序装订后与报价书一起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7、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三、产品质量要求

要求产品均为一等品,符合国家CCC强制质量标准和安防、消防安规GB标准。

1.智能门锁:要求整体造型美观大方,锁体坚固耐用,表面处理硬度4H以上,经过盐雾实验处理,可防止外来的压力破坏内部结构;加密防伪性高,具备低压报警功能和抗非法插卡能力;能在木质房门上安装。

2.执手门锁:要求整体造型美观大方,不生锈,全铜锁芯,适合木门安装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及地点:2008915日前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含配件)无偿送达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二期建设工程场内指定地点。

2、产品验收:在安装试用无误后,由招标方与供货方一起统一验收。供货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与相关的技术(合同)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3、现场施工时,中标单位应有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

4、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配件)质量原因而影响使用并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均由供货方承担。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全部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于20089月下旬首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方面原因,自质保期满15日内,一次结清。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由我校招标办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报价、公司规模、业绩、资质条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2、中标人须在招标方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签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方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中标人。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等额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即时等额退还。

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此款不退。

七、本招标文件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有关事项安排

1、发标时间:即日起公告招标信息;

2、样品与投标书接收时间:20088151420—1450

样品与投标书送达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14号楼407室;

3、开标与评标时间:20088151500开始抽签,在上述地点按抽签顺序开标,同时开始评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 83536959   83536960  

联系人: 老师

 

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                                           

2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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