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激光光镊招标采购文件
(No:2008H32045)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需要,特招标采购激光光镊一套。要求其夹持尺寸为10-10000nm,力范围为PN-FN。
一、招标工作程序
1、公告招标信息(招标书可别在徐州师范大学网站http://center.xznu.edu.cn 或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网站http://ztbb.xznu.edu.cn 上查询、下载);
2、投标方获取招标书;
3、投标方咨询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制作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
4、招标方接受投标书,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
5、开标,投标单位述标;
6、评标定标,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中标单位签署供货合同,执行合同。
二、评标原则与评标办法
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报价以及其公司规模、业绩、资质、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定标。
三、对投标方的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并具有本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能力;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复印件等背景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2、投标方必须提供公司所从事过的规模大于或接近本次投标规模的相关资料;
3、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方在中标后必须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有关技术培训;
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原始厂商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被发现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5、必须是所报价产品的原生产商或原生产商的指定/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
6、在中标后必须按照中标标书要求及承诺签署供货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7、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未中标单位的此款在评标结果公布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此款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全额无息退还。如中标单位不按中标承诺签署供货合同或虽签署了供货合同但不履行供货合同,则此款作为违约金不退还。
8、必须到现场述标。
四、对投标书要求
1、产品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在小信封后与投标书一并装入密封袋中,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密封袋必须在骑缝处加盖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
2、单位的简介、资质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有效印章);
3、对照招标方要求标明产品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并提供产品的相应说明(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标书要求有偏离必须在标书中注明);
4、售后服务承诺及最快供货时间;
5、投标书封面上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合同履行的监督
1、招标方与中标供货双方共同进行全部产品的验收工作;所有设备的验收,以验收文件为准。
2、在所有产品按合同要求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付全货款的95%,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余款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六、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方,除投标方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与遵守本投标文件。
七、本标书售价300元。本次招投标活动细则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有关事项安排
1、投标标书接收时间: 2008年7月26日8:20-8:50;
2、投标标书接收地点: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7室 )
3、评标述标: 从2008年7月26日9:00始,投标单位按抽签顺序述标。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老师
2、联系电话: 0516--83536959 83536960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