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凡报考我校的普通类推免生(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下同)享受以下政策: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普通类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评定学业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江苏省优势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相关专业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注:具体专业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学校实施拔尖创新型研究生项目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 (三)普通类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二、接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应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上级文件规定对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体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四、申请程序 (一)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专业目录查询、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 (二)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接收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另行通知):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证书等; 5.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申请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23日-9月28日,具体安排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后台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填报我校考生信息,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90分为合格。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三)各接收学院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考生名单将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考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在2026年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受处分者。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56087)、15371639560;举报邮箱:jiwei@jsnu.edu.cn。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516-83656219,邮箱:yzb@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jsnu.edu.cn/ 本章程若与202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