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1-05  浏览次数: 128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发〔2012〕60号,以下简称《细则》)、《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5〕9号)要求,根据江苏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4—2015学年度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重点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snu.edu.cn/)年度工作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6-83403023。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校行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有品位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指引下,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把深化学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了大量高质量的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参与,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1月,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2014年度全省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党委办公室温德朝老师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4月,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2014年度江苏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本学年度信息公开主要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4—2015学年度,学校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认真贯彻《条例》、《办法》、《清单》等精神,积极落实《细则》、《通知》等要求,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深化推进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重要规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师范大学第一次党代会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规划和部署均通过网络、会议等多种渠道面向广大师生公开,通过各类宣传手段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大决策会议坚持印发纪要,公布会议内容和议决事项。二是加强师生反映强烈、关系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的信息公开。学校高度重视、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关系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利用江苏师范大学一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着眼于学校内涵建设、和谐稳定以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集提案、建议和意见。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学校通过发布网络信息、张贴通知通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强社会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学校高度重视高校招生、账务收费、领导干部任职、因公出国(境)、重大项目招投标等社会广泛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做好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录取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和信息,维护招生公平;学校及时公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信息、教育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信息、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因公出国(境)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及广大师生的广泛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对江苏师范大学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江苏师范大学新版网站于2015年4月15日完成制作并正式上线运行。新版网站立足对外宣传和服务师生,结合当前大学门户网站的特点,对原有栏目的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网站采用响应式布局,在PC、Pad(横、竖屏)、手机等各类终端上有不同的展示,栏目清晰、阅读方便。第二,探索“微时代”下信息公开方式。为适应“微时代”环境下信息公开便捷性的要求,学校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提供学校重大活动的网络图文及视频直播,开展基于网络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省教育厅“两微一端”新媒体主题活动,做好《时针上的江苏师大》系列专题报道,让用户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快速便捷的信息服务。第三,完善信息公开的移动应用开发。完成微哨移动端轻应用“校园资讯”、“学院动态”、“机关动态”、“直属单位动态”、“后勤动态”的开发;微信门户新增清风廉苑、机关动态、学院动态模块;在江苏师范大学一届一次教代会召开之际,微哨平台正式上线了“双代会”轻应用,向会议代表和广大师生提供了双代会的日程安排、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会议服务,为师生通过移动终端(手机)获取会议相关信息和服务提供了便捷的手段。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和《清单》要求的公开条目逐一对照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一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连续性、时效性。另一方面,公开的信息要经得起推敲,力求准确,保证信息公开的可信度。通过查缺补漏和及时整改,提高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根据《清单》规定,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10大类50项内容。10大类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办学规模等6项内容,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等8项内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7项内容,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等5项内容,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等9项内容,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等4项内容,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等3项内容,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4项内容,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2项内容,其他包括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2项内容。

  (二)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及统计数字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主要公开方式及统计数字如下。

  1.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52条。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共收到电子邮件14件,除咨询类邮件直接答复外,均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专栏总访问量达35,000余次。

  2.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微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458条、各类通知公告1218条、学术报告465条、苏师要闻361条、媒体师大58条,总访问量为590余万人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342条,转发评论数6545余次;腾讯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212条,转发评论数608余次;微信平台共发布图文信息共发文27次,共84条。

  3.通过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第一,在央视一套晚间新闻栏目、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等国家、省市级以上媒体大力宣传学校经典文化传承、中华五禽操表演、雅润女子学堂、优势学科建设与发展、卓越人才培养、本科研究生毕业典礼、协调创新中心建设,全国教师发展论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重要工作,宣传学校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以及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共刊(播)发宣传报道60余次。第二,出版《江苏师范大学报》31期,其中包括正常出版23期、专刊特刊1期、子刊心声报7期。第三,以省部共建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利用校报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官方微博等平台,精心组织“十二五”发展成就宣传,深入解读学校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共撰写系列专题评论17篇。第四,通过2015年学校宣传片,《印象师大》、《媒体师大》宣传画册和发放纸质版、电子版的学校形象识别系统,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识别学校、认同学校,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进一步塑造学校的良好形象,提升学校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4.通过教代会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坚持以教代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基本载体,建立健全教代会和二级教代会制度。本学年度学校一届一次教代会着眼于学校内涵建设、民生改善、和谐稳定以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22个代表团共提出75件提案。经对提案进行归类,合并整理实际形成提案64件,共立案52件,立案率81.2%,涉及24个承办单位。

  5.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通过开展“校长微访谈”活动,问计于师生,网友共提出问题近200条,其中选出了具有代表性的30多条进行了回复;举办“校领导接待日”活动13人次;处理“信访接待”21次;开展“校长有约”活动1次;通过综合改革与“十三五”规划专题网站、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专题网站和本科教学评估专题网站发布信息265条,总访问量为35000余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4—2015学年度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该申请为“同意公开”的有效申请,已在办理时限内办理完毕。2014—2015学年度,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重点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和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受到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按照《通知》要求,现就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和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招生信息公开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以及信息公开网的招生考试信息专栏上,主动公开各类招生项目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本学年度我校面向21个省(自治区)共招生录取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1197人、本科生4288人(不含外地校区)。学年度内,未发现违规招生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

  ——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招办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5年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分省市的招生计划,并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上同时发布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特殊类型专业招生简章,及时公示了特殊类型专业报名考生与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及时向考生提供招生录取结果查询。2015年招生期间,学校分别公布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综合评价录取、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各类专业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测试要求、录取原则、考生合格名单、监督机制与咨询方式等。截止到2015年10月23日,招生章程及相关专业招生简章访问人次共计74483次,招生计划访问人次共计42890次,录取结果查询访问人次共计25762次。

  招生宣传阶段,学校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涉及学校发展简况、办学条件、办学优势、年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校招办编印了《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指南》手册和“2015年招生简章单页”共约三万多份,通过参加各省市招生宣传展会、直接到中学或邮件寄送等方式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发布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计划信息,信息涵盖全国21个招生省市自治区。

  招生宣传和录取期间,学校还通过江苏及其他省市各大媒体,以电视或网络视频专访、报纸和网络媒体专栏版块的形式向社会告知招生政策;通过现场咨询会、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管方微博等方式及时、有针对性地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向社会公开各项招生信息。

  ——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研究生院依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文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了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方向和拟招生人数。招生宣传期间,研究生院通过组织各学部(学院)到相关高校进行招生宣传、组织专人参加研招网的网上咨询及在考点现场确认期间组织招生咨询等活动,积极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推免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4年修订)》,各学部(学院)严格遵照此办法进行2015年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2015年我校共推荐普通类推免生64人,硕师计划20人,研究生支教团3人。接收各类推免生共64人,其中普通类39人,硕师计划22人,研究生支教团3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学校依据上线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在“研招网”公布调剂专业及调剂人数;复试前,要求各学部(学院)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系统公布各考生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外语口语成绩和考生排名,并通过“研招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名单和考生申诉渠道。2015年我校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25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55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73人。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我校《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苏师大发﹝2014﹞45号)文件精神,我校自2015年起,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实行“申请—审核制”。研究生院制定了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组织了博士研究生初审和复试工作,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了拟录取名单。2015年我校录取博士研究生3人。

  在职教育硕士招生工作中,学校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了招生简章、招生领域和招生人数;考生联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依据各招生领域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了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了公布;复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招生领域录取名单。2015年录取在职教育硕士272人,其中“特岗计划”教育硕士12人。

  ——成人招生方面:我校严格遵循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提前将成人教育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等有关招生信息发布在省考试院官网、江苏师范大学门户网站、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站、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在全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期间,利用省考试院构建的成人高考网上咨询平台,发布有关学校招生信息并解答考生及家长的问题;随时保持成人教育招生咨询热线的畅通,及时答疑解惑;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栏目中及时发布有关“招生动态”、“公示信息”、“录取查询”等信息,供考生及家长查阅。

  在2015年招生宣传期间,学校向社会(包括学校所属各函授站、中小学、幼教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发布招生宣传资料数万份,广泛宣传了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有关信息;在生源组织期间,按省教育厅要求,公示了“招生改革项目”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的录取工作期间,学校及时发布各科类录取分数线,并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指导及监督。在每个录取阶段结束后,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实时发布录取信息(考生可输入其本人身份证号及考生号及时查询录取信息)及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等,供考生及家长查询。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信息。2014—2015学年度,学校完成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如下。

  1.新增1个财务管理文件。本学年度,在上学期的基础上,继续在校办信息公开网公布有关的财务管理文件,本年度新增《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专项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本着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的精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发布了2014年学校决算情况、2015年学校预算情况、2015年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4年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学校经费来源情况等相关学校财务信息。

  3.公开各项教育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96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在校园网、计划财务处对外公示栏上公布了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学费,住宿费,高等教育考试费(含成人高校)等各项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上述信息。

  (三)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

  干部任用方面,在干部任职前,在校内信息网站通知栏将拟任职干部的拟任职务、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在正式任职时,在校内信息网站学校发文栏公布任职文件。本学年共发布处级干部任职前公示39人次、处级干部任职文件211人次、科级干部任职文件45人次。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电子邮件信箱、咨询电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评议结果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评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

  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一方面依托校内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另一方面,举行相关专题培训,组织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学校与二级单位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整合散见于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自动汇总充实到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江苏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29日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