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2018F22096泉山校区垃圾收运服务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13  浏览次数: 3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泉山校区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F22096

二、项目名称:泉山校区垃圾收运服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涉及泉山校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区域、体育运动区域等地的垃圾集中清运工作,具体详情请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1年,具体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4.质量要求:作业质量应达到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考核评分细则》要求。

5.项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6.承包方式:包工包设备。

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垃圾收运服务费,每月由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考核合格后,次月初支付上一月的垃圾收运服务费用。

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存在二次报价环节,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进行充分考虑。

9.磋商最高限价:500000元/年。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具有三年及以上垃圾收运运作经验,有较好业绩记录,近年无不良业绩;

7.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或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支稳定的能胜任垃圾收运的队伍;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满足资格条件者可直接投标。资格条件审查在投标时进行。

2.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原件),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

六、磋商文件及有关费用

1.磋商文件即日起可以从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上下载。

2.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标书费400元,送达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在送达响应文件时缴纳。收取方式为现金(投标保证金请提前用信封密封好,并骑缝签名或盖章)。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7月23日14:40至15:00 。

2.接受响应文件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3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年7月23日15:00,在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6室进行磋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

九、澄清与答疑

澄清要求请于2018年7月19日17:00前书面传真至我校招标办,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561830766@qq.com,磋商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8年7月20日17:0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十、 现场勘查事项:

不组织集体勘察,请响应人务必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以了解项目情况。

勘察时间:7月13日-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勘察联系人:冯立磊

联系电话:1395135382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83536659、18505290088

传真:(0516)83536959

联 系 人:赵老师

十二、附件下载处:

磋商文件下载处:2018F22096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垃圾收运服务磋商文件.doc

评分细则下载处: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评分细则.docx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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