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F23060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招标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17-05-25浏览:780设置

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2017F23060),拟引入社会信誉好、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投资改造和合作经营,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

3、招标内容:江苏师范大学金山桥培训大楼重新改造装修并进行合作经营

二、项目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原为江苏师范大学金山桥培训大楼,位于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在扬山路与龙潭路交叉口处)。培训大楼占地面积5884.3平方米,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始建于1998年,于1999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产权状况明晰。大楼整体为框架结构,共7层。

三、项目合作要求

1、业务范围:写字楼、商场、培训、住宿、健康、金融等合法经营项目。

2、合作年限:根据有关规定合作经营合同期限为五年,经营期满后重新招标,原经营者若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与经营业态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并在江苏省内有实际经营或管理的同类或相关实体。

3、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获取

可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ztbb.jsnu.edu.cn/)直接下载,无需提前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17:3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澄清与答疑

澄清要求请于2017年6月12日17:00前书面传真至我校招标办,同时将澄清要求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2561830766@qq.com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有关费用:

(1)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标书费为300元。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或者汇款到指定账号。(如果是现金请提前用信封密封好,并骑缝签名或盖章)。

户名:江苏师范大学

开户行:农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账号:2466 0104 0000 050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6日14:30至15:00 。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26日15:00整,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会议室(14号楼406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其余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十.招标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 话:(0516)83536959

传 真:(0516)83536959

联系人:汪老师

十一.勘察与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察,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5886168

招标文件下载:2017F23060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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