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及答疑公告:2017F16041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六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

来源:招标办作者:时间:2017-05-22浏览:331设置

各投标人: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六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编号:2017F16041)自招标公告发布以来,陆续收到投标人澄清申请,现综合答复如下。

1.餐饮业没有ISO 9001体系,这个怎么评比?

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要求,没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可以参加投标。

2.投标企业的经营时间如果在2014年之前的合同可以吗?

答:不可以。

3.2016年每月营业额是指承包食堂的还是自己有餐饮实体店的?

答:承包食堂或自己实体店的营业额都视为有效,承包食堂的营业额需要提供承包合同佐证。

4.投标人委托人的社保如果是自己投保的呢?或者是商业保险?

答:不允许。

5.2014年之前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答:无效。

同时,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六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工作的实际,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

1.评分细则修改说明

投标人须知“投标资格要求”中有“企业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合法有效”条款规定,因此删除招标评分细则评价指标中“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条款,同时评价指标中“具有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值分别由原来的2分改为2.5分。

2.经营服务期限修改说明

为进一步明确经营服务期限,现将招标文件中关于经营服务期限相关条款修改为:“四个学年,自2017年暑假结束前一天开始,至2021年暑假开始前一天止。采取‘2 + 2’模式,分两个阶段。即首签合同期限为两学年(2017年暑假结束前一天开始,2019年暑假开始前一天止),续签合同期限为两学年。首签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违约和安全责任事故的,方可继续履行后两个学年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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