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江苏师范大学玉泉雅筑自管电配电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16G33106)自发布招标公告以来,陆续收到部分澄清要求。现综合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只规定了税金的取费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等的取费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且并不影响标书的判定?
答:可自主报价,不影响标书的判定。
2.此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电缆保护管PVC-C110*4.2的工程量为20米,与图纸不符,请详细说明电缆保护管的工程量,且电缆保护管是否为甲供或已铺设完成?
答:此20米保护管是箱变至幼儿园低压电缆保护管。其余保护管及铺设招标方已另有安排,投标方不予考虑。
3.配电室基础及电缆沟是否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负责施工?
答:招标方已另有安排,投标方不予考虑。
4.参加述标人的条件?
答:见招标文件。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