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言科学与神经认知工程实验室施工招标的补充说明
1.投标方以15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报价;
2.工程量中应包括卫生间拆除、走廊吊顶拆除工程量;
3.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内容有出入的地方由中标方中标后5日内提出,按国家规定调整;
4.中标方对图纸有其它疑问的须于中标后5日内提出;
5.增加工程量问题由中标方与招标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6.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2007.8.20上午8:00——8:30,当日8:30开标,请投标方作好准备,届时按抽签顺序做简要述标。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07.8.16